日前,自治區人社廳、財政廳、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稅務局聯合印發《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》,緩繳政策實施范圍由5個特困行業擴大至22個行業,并延長緩繳期限。
據了解,在對餐飲、零售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社保費政策基礎上,新增了農副食品加工業、化學纖維制造業等17個行業的困難企業。其中,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到2022年年底,工傷、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。對受疫情嚴重影響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等,可申請緩繳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,緩繳期限到2022年年底。
此外,加大穩崗返還支持力度,將大型企業返還比例由30%提高至50%。拓寬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,從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累計出現1個(含)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統籌地區,可對因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,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。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,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,按每人1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,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。
同時,明確了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認定條件、緩繳實施程序等具體政策,并大力推進網上辦等不見面服務方式,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。